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京0114民初8402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孟翠与北京天马网视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8402号原告孟翠与被告北京天马网视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孟翠撤回起诉。诉讼费五元由原告孟翠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高琳琳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娄月娇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