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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502执恢24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坚万金与万月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坚万金,万月林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甘0502执恢241号申请执行人:坚万金。被执行人:万月林。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坚万金与被执行人万月林(万新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万月林(万新周)2015年因农用车事故死亡。申请人坚万金于2017年6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3)天秦藉民初字第2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李中秋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陈俊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