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502执恢24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9-11
案件名称
坚万金与万月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坚万金,万月林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甘0502执恢241号申请执行人:坚万金。被执行人:万月林。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坚万金与被执行人万月林(万新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万月林(万新周)2015年因农用车事故死亡。申请人坚万金于2017年6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3)天秦藉民初字第2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李中秋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陈俊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