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115执254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刘太寿与被执行人刘义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15执254号之二刘太寿刘义根:刘太寿申请执行刘义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苏0115民初3431号民事调解书第各项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承办人:XX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