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津0106执752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6-29

案件名称

董某1、董某2、董某3、董某4继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752号申请执行人:董某1,女���1953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申请执行人:董某2,男,1958年8月4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董某3,男,1955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董某4,男,1963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申请执行人董某1、董某2与被执行人董某3、董某4继承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6民初2586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此页无正文)审判员  张礼玉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樊双喜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