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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330民初94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6-30

案件名称

陈广林与郑海军、黄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桐柏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桐柏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广林,郑海军,黄建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330民初940号原告:陈广林,男,1955年6月5日生,汉族,住桐柏县。被告:郑海军,男,1972年10月6日生,汉族,住桐柏县。被告:黄建国,男,1962年4月24日生,汉族,住桐柏县。本院在审理原告陈广林诉被告郑海军、黄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陈广林于2017年6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陈广林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陈广林负担。审判员  李春靖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杨海英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