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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2621执8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8-09-01

案件名称

黄振国与马长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玛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玛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玛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2621执8号申请执行人:黄振国,男,汉族,河南省新蔡县人。被执行人:马长品,男,汉族,青海省玛沁县人。黄振国与马长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73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731元。至此,黄振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青2621执8号执行申请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