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2621执8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8-09-01
案件名称
黄振国与马长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玛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玛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玛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2621执8号申请执行人:黄振国,男,汉族,河南省新蔡县人。被执行人:马长品,男,汉族,青海省玛沁县人。黄振国与马长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73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731元。至此,黄振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青2621执8号执行申请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