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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0103执363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郭某与王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363号申请执行人:郭某。被执行人:王某。本院执行的郭某申请王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在我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6000元,申请人已认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李向红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李龙德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