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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102刑初428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7-13

案件名称

贾培锋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贾培锋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102刑初428号公诉机关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贾培锋,男,1982年4月2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四川省大竹县,住福州市仓山区。2005年9月25日因犯抢夺罪被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6年11月8日刑满释放。2016年11月25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0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皮慧英,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鼓检公诉刑诉〔2017〕44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贾培锋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5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织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郑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贾培锋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6月下旬至7月21日,被告人贾培锋伙同董鹏飞(另案处理)在福州市鼓楼区某一楼店面开设赌场,并高薪聘请叶富强(另案处理)负责抽水,雇佣陈某2、吴某3(均另案处理)负责望风。同年7月21日,贺某、许某、吴某2(均另案处理)在该赌场内以“牌九”的方式进行开庄设赌,参赌人员达20人,涉案赌资达人民币129729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贾培锋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建议对被告人贾培锋在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的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被告人贾培锋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辩护人辩称,1、被告人贾培锋是在他人怂恿下才开设赌场,2、其分红只占15%,尚未分到钱,犯罪情节轻微;3、被告人贾培锋是投案的,又自愿认罪,可以参照自首从轻减轻处罚;4、贾培锋身体不好,不适宜长期关押。故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七个月以下进行量刑。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下旬至7月21日,被告人贾培锋伙同董鹏飞(另案处理)在福州市鼓楼区某一楼店面开设赌场,并高薪聘请叶富强(另案处理)负责抽水,雇佣陈某2、吴某3(均另案处理)负责望风。同年7月21日,贺某、许某、吴某2(均另案处理)在该赌场内以“牌九”的方式进行开庄设赌,参赌人员达20人,涉案赌资达人民币129729元。另查明,被告人贾培锋因涉嫌非法拘禁罪于2016年10月19日向台江区刑警大队投案,但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其到案时其未向台江刑警大队供认本案的犯罪事实,同年11月25日,鼓楼区温泉派出所对被告人贾培锋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在公安侦查阶段,被告人贾培锋一直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扣押的赌资照片,证实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出具的扣押物品清单,证实本案扣押赌资的情况。2、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机关已对本案参与赌博的吴某1等20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上述赌博人员身上扣押的赌资予以行政没收。3、证人商某、吴某1、陈某1等证人的证言,证实2016年6月下旬至7月21日,他们在福州市鼓楼区某一楼店面的赌场参加牌九赌博的事实。4、证人许某、吴某2、贺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6年7月19日、20日晚,他们三人合伙在福州市鼓楼区某麻将馆的赌场做庄,该赌场是以“牌九”的形式赌博的,2016年7月20日当晚有30人左右参赌。5、证人陈某2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6年7月19日,其由被告人贾培锋介绍,到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某麻将馆内的赌场上班,每天19时至次日凌晨3时,由其在麻将馆门口望风,生意好的话每日工资300元。6、证人吴某3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半个多月前,其通过老乡董某介绍,经被告人贾培锋同意到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元帅路78号麻将馆内的赌场负责望风,每天工资100-200元人民币。7、证人陈某3、詹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5年7月份左右,陈某3向詹某承租鼓楼区元帅路78号的店面。2016年5月底,陈某3通过朋友将该店面转租给被告人贾培锋。8、同案犯董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实福州市鼓楼区某一楼店面的赌场是被告人贾培锋开的,其在赌场帮忙管理。叶富强经其同意到赌场帮忙抽水,日工资100-300元不等。陈某2、吴某3也经其同意到赌场帮忙,工资都是被告人贾培锋叫其发的。2016年7月21日赌场在经营时被查。9、同案犯叶富强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实福州市鼓楼区元帅路78号的赌场老板是被告人贾培锋,管理者是董某。2016年6月底,其由董某介绍,经被告人贾培锋同意后到赌场负责收水钱。吴某3和陈某2在赌场内负责望风,还有一个叫“阿春”的也是在赌场内看场。2016年7月20日晚20时许,董某让其到赌场上班,当晚的庄家是贺某。凌晨12点左右,公安民警就冲进来把他们抓获了,当天现场大概有三十多个人员被抓获。10、被告人贾培锋供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016年6月其向他人租下福州市鼓楼区某麻将馆作为赌场,由董某负责管理,并高薪聘请叶富强负责抽水,雇佣陈某2、吴某3负责望风。同年7月21日,该赌场以“牌九”的方式进行开庄设赌时被公安机关查获。11、前科材料,证实2005年9月25日,被告人贾培锋因犯抢夺罪被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6年11月8日刑满释放。12、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贾培锋具有刑事责任能力。13、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鼓楼分局出具的抓获经过,在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的笔录,证实2016年10月19日被告人贾培锋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到台江分局投案,到案时其未向台江分局供认本案的犯罪事实。2016年11月25日被告人贾培锋被鼓楼分局抓获刑拘。以上证据材料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贾培锋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开设赌场,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贾培锋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曾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关于投案行为成立,可以参照自首从轻、减轻处罚的意见,经查,被告人贾培锋因涉嫌其他罪名到其他公安机关投案,投案时并未向该公安机关供述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移至本辖区公安机关处理时,其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没有投案的主动性。被告人贾培锋在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时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彼时司法机关早已掌握其犯罪事实,故被告人贾培锋的行为不符合自首的法律规定,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贾培锋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25日起至2018年2月24日止。罚金已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毛岚岚人民陪审员  伍 缄人民陪审员  蔡 婵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 记 员  林文豪附:本案判决的主要法律条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PAGE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