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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407执292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7-01

案件名称

湖南衡房房地产经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杨金惠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407执292号关于湖南衡房房地产经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杨金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16)湘0407民初97号民事判决书应尽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告执行人履行了应尽的义务,申请人于2017年6月13日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号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对(2016)湘0407民初9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审判长  董晓军审判员  罗年福审判员  蒋志成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龙 欣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