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136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6-15
案件名称
左遐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1364号申请执行人:左遐茹,女,1952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退休干部,住天津市南开区。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住所天津市河西区。负责人:刘明东,总经理。左遐茹申请执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1953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此页无正文)执行员 李景长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 婷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