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721执696-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姚全有与王莹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拘留决定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莹华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拘 留 决 定 书(2017)豫1721执696-1号被拘留人王莹华,女,1982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西平县专探陈茨园小学。本院在执行姚全有与被告王莹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查明王莹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对王莹华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