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482民初228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8-01
案件名称
毛某与陆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毛某,陆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苏0482民初2280号原告:毛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盛燚磊,江苏吴承燕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陆某。原告毛某诉被告陆某离婚纠纷一案,因本案涉及到个人隐私,本案判决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储亚君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张 艺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