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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482民初228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8-01

案件名称

毛某与陆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毛某,陆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苏0482民初2280号原告:毛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盛燚磊,江苏吴承燕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陆某。原告毛某诉被告陆某离婚纠纷一案,因本案涉及到个人隐私,本案判决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储亚君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张 艺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