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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311执823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6-28

案件名称

姜开强

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311执823号本院在执行吴昌与姜开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被执行人姜开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姜开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