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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2926执6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6-16

案件名称

唐占华;马艾西也;唐占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唐占华,马艾西也,唐占忠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甘2926执66号申请执行人唐占华,男,生于1978年1月18日,东乡族,文盲,住东乡县唐汪镇胡浪村五社6-1号。申请执行人马艾西也,女,生于1954年11月3日,东乡族,农民,住东乡县唐汪镇胡浪村五社9-1号。被执行人唐占忠,男,生于1977年5月1日,东乡族,农民,住东乡县唐汪镇唐家村一社36-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唐占华、马艾西也与被执行人唐占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私下达成和解协议。于2017年6月13日申请执行人唐占华、马艾西也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甘2926民初557号民事调解书内容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汪生峰审判员  牟尚文审判员  乔长鹤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康芬芬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