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2926执6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6-16
案件名称
唐占华;马艾西也;唐占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唐占华,马艾西也,唐占忠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甘2926执66号申请执行人唐占华,男,生于1978年1月18日,东乡族,文盲,住东乡县唐汪镇胡浪村五社6-1号。申请执行人马艾西也,女,生于1954年11月3日,东乡族,农民,住东乡县唐汪镇胡浪村五社9-1号。被执行人唐占忠,男,生于1977年5月1日,东乡族,农民,住东乡县唐汪镇唐家村一社36-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唐占华、马艾西也与被执行人唐占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私下达成和解协议。于2017年6月13日申请执行人唐占华、马艾西也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甘2926民初557号民事调解书内容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汪生峰审判员 牟尚文审判员 乔长鹤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康芬芬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