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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1365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6-15

案件名称

李剑平申请执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东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1365号申请执行人:李剑平,男,1972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东支公司,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83号。负责人:于霞,该公司总经理。李剑平申请执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东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1724号民事判决书,该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斌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刘亚丽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