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1311执937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8-02-28
案件名称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红、石宏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宿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1311执937号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红、石宏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此案执行完毕,本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