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0102执2847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12-27
案件名称
经济参考报社等权属、侵权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经济参考报社,北京世华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京0102执2847号申请执行人:经济参考报社,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号。被执行人:北京世华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荣,住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西路1号1幢B区2层B1-201室。关于原告经济参考报社与被告北京世华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京0102民初620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济参考报社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北京世华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合议庭合议,本案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京0102民初620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北京世华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具备了履行能力,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罗胜利审 判 员 张 巍代理审判员 黄建平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 记 员 单 明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