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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5民终207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肖雪梅、陶某某、陶体昭、刁显秀、彭雪贵、曾超与杨启伦、何平、李朝军、重庆市雄盛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肖雪梅,陶某某,陶体昭,刁显秀,彭雪贵,曾超,杨启伦,何平,李朝军,重庆市雄盛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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