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222执509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张建湘、张先伟与湖南鑫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沅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沅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22执509号申请执行人张建湘、张先伟与被执行人湖南鑫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15)沅民一初字第45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张建湘、张先伟于2016年12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12月29日依法立案执行。现本案已于2017年6月13日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1)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