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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25刑申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12-11

案件名称

郭鸾飞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内25刑申4号郭鸾飞:你对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2015)锡刑初字第128号刑事判决和本院(2016)内25刑终1号刑事裁定不服,以原审判决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适用法律错误,申诉人无罪为由,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本院复查认为,根据本案具体案情及案卷中的证据材料来看,原审判决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综上,本院认为,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判决应予维持。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