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1422执字第3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9-15
案件名称
靳某某申请执行曹某某李某某民间借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建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建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靳某某,曹某某,李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1422执31号申请执行人靳某某。被执行人曹某某。被执行人李某某。申请执行人靳某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建昌县人民法院二0一六年七月十九日已作出2015辽14**民初1600第民事调解书,后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工资,被执行人申诉,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该案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邵长征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李 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