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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1422执字第3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3

公开日期: 2017-09-15

案件名称

靳某某申请执行曹某某李某某民间借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建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建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靳某某,曹某某,李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1422执31号申请执行人靳某某。被执行人曹某某。被执行人李某某。申请执行人靳某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建昌县人民法院二0一六年七月十九日已作出2015辽14**民初1600第民事调解书,后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工资,被执行人申诉,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该案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邵长征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书记员  李 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