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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09刑初13号

裁判日期: 2017-06-12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罗国民、罗国胜故意杀人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西省宜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国民,罗国胜,黄正亮,罗明根,罗云保,任和平,任中华,丁美锦,丁美蓬,雷亮,周斌,罗正飞,杜江云

案由

故意杀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条第一款

全文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赣09刑初13号公诉机关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罗国民,男,绰号“罗米多”,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西省丰城市。200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2016年5月4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丰城市看守所。辩护人李桂英,江西甘雨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罗国胜,男,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西省丰城市。2016年5月4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丰城市看守所。辩护人钱玲,江西甘雨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黄正亮,男,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住江西省丰城市。2016年4月27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丰城市看守所。辩护人鲁建军,江西哲远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朱刚,江西华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罗明根,绰号“罗明明”,男,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江西省丰城市。2016年6月6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丰城市看守所。辩护人殷明,江西百姓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罗云保,男,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住江西省丰城市。2016年6月18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丰城市看守所。被告人任和平,男,汉族,初中文化,住江西省丰城市,于2016年9月9日刑事拘留。2016年9月9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丰城市看守所。被告人任中华,男,汉族,大学本科,丰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司法所副所长兼综治办副主任,住江西省丰城市。2016年4月26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丰城市看守所。辩护人熊辉林、鲍文俊,江西甘雨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丁美锦,男,汉族,高中文化,汽车司机,户籍所在地,住江西省丰城市。2016年4月22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丰城市看守所。被告人丁美蓬,男,1969年2月2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江西省丰城市。2016年4月22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丰城市看守所。被告人雷亮,男,1978年7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丰城市,住丰城市新城区。2016年5月31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丰城市看守所。被告人周斌,男,汉族,初中,住宜春市丰城市。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9月18日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丰城市看守所。被告人罗正飞,男,小学文化,无业,住江西省丰城市。2016年6月29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2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辩护人罗贤勇,江西同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杜江云,男,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址江西省丰城市。2016年6月13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4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辩护人刘群,江西同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以宜检公诉刑诉(2017)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国民、罗国胜、黄正亮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罗明根、罗云保、任和平、任中华、丁美锦、丁美蓬、雷亮、周斌、罗正飞、杜江云犯聚众斗殴罪一案,于2017年3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罗正飞、杜江云在取保候审期间,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对本案被告人罗正飞、杜江云中止审理。审 判 长  许 俭人民陪审员  付荣辉人民陪审员  周永芳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代书 记员  周雪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