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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7民终985号

裁判日期: 2017-06-12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许虎儿与张八元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西省晋中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许虎儿,张八元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晋07民终98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许虎儿,男,1954年10月23日生,汉族,榆次区村民,住本村。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八元,男,1968年9月13日生,汉族,榆次区村民,住本村。委托代理人张鑫艳,女,汉族,1994年6月5日生,住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系张八元的女儿。上诉人许虎儿因与被上诉人张八元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榆次区人民法院(2016)晋0702民初15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许虎儿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2.本案一、二审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运用法律错误,偏袒上诉人一方。2015年3月26日,上诉人承包了本村村集体的水利工作,并与弓村村委会签订了《水利承包合同》,上诉人于2015年3月31日起至4月10日至11日内,对全村的耕地进行河水浇灌。此次浇灌面积2000余亩。其中有被上诉人耕种的土地161.28亩。按村集体定的每亩50元的收费标准,被上诉人共计浇地费用8064元。上诉人在2015年给村民春浇期间,涉及700余户2000多亩土地,其他村民的浇地水费已经基本结清,唯有被上诉人拒不浇费,并且还在法庭上矢口否认。一审法院没有调查核实证据就草率下判,严重侵害了上诉人的利益。被上诉人张八元答辩称,我不知道上诉人是否给我浇地,我也不知道上诉人给我浇了多少亩地,他浇完也没有告诉我浇了多少。许虎儿一审起诉请求判令张八元支付其浇地水款8064元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5年3月26日,许虎儿与张庆乡弓村村委会签订了《水利承包合同》,承包项目包括井水和河水两种浇地两种方式,其中河水浇地每亩50元。许虎儿于2015年3月31日至4月10日,对全村耕地进行河水灌溉。许虎儿向张八元催要未果。一审法院认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许虎儿不能提供为张八元浇地的目数,无法确定浇地款项。对此许虎儿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许虎儿对张八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二审期间,上诉人许虎儿提供了许玉明等七人证人证言一份、肖保金证言一份、张金玉证言一份、郭吉明证言一份,张八元对以上证据均不认可,认为张金玉和张楞小与上诉人是亲属关系,肖保金系上诉人小舅子的姐夫,也是亲属关系,王青胡和王金亮是一个人。二审所查明的基本事实与原审一致,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水利承包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依据本合同约定该水利承包项目在村支部、村委会监督下,由许虎儿承包水利工作,实行抵押承包,负责全村的水利管理,按灌溉每亩耕地50元的标准收费。依据在案证据中与张八元租种地邻地村民的证言以及许虎儿雇佣工人的证言可推定许虎儿依照承包合同于2015年3月31日至4月10日履行了弓村全村耕地灌溉义务,另张八元在庭审笔录中也承认向许虎儿提供自己租种土地亩数花名,该行为可进一步证实张八元对许虎儿为其租种地履行灌溉义务表示认可。虽张八元提出证人与许虎儿有利害关系的主张,但未提供证据予以反驳,本院对以上证据予以采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之规定,被上诉人张八元因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构成不当得利,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故应当对许虎儿为其租种地履行灌溉义务支付费用,同时,依据《水利承包合同》第六项第七条的约定,许虎儿应当在浇地时提前通知各户做好田面工程和有关工作,上诉人许虎儿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通知被上诉人义务,也存在过错,对产生的损失自身也应承担部分责任。依据公平原则,本院酌情认定张八元耕地灌溉费用为6000元。诉讼费用如何承担,本院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规定,按照败诉方负担的一般原则予以确定。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当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山西省榆次区人民法院(2016)晋0702民初1533号民事判决;二、变更山西省榆次区人民法院(2016)晋0702民初1533号民事判决为:限被上诉人张八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许虎儿耕地灌溉费用6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共计220元,由被上诉人张八元负担163元,由上诉人许虎儿承担57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韩 敏审判员 许 俊审判员 元晓鹏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书记员 刘 娜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