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0114民初184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2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彭荣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1840号本院在审理原告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与被告彭荣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并入(2017)京0114民初4547号案件一并审理。审判员 杨杰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书记员 刘璐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