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辽0102民初10580号

裁判日期: 2017-06-12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崔凤英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崔凤英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

全文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辽0102民初10580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来安路68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6713482M。负责人:张东,系该中心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孔伶荣,系辽宁万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崔凤英,女,1975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大东区。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崔凤英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荆彤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人民陪审员林华、朱铁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6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的委托代理人孔伶荣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崔凤英经本院依法公告送达期满后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称:被告崔凤英自2007年9月18日开始向原告处申请办理了信用卡,卡号为43×××43。截至2016年9月8日,被告累计欠款本息共计109741.63元整。原告自2016年6月22日开始多次向被告催款,被告仍未清偿。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裁判。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给付截至2016年9月8日,原告信用卡欠款本金99112.45元、利息1528.5元、费用9100.68元,利息费用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被告崔凤英经本院依法传唤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供书面答辩意见。经审理查明:2007年9月6日,被告崔凤英在原告处申领信用卡一张,卡号为43×××43。该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了信用卡的申请、使用和收费、对账和缴款、其他等内容。被告崔凤英申领该卡后,于2007年9月25日起,多次进行透支消费,后未按约定足额偿还透支款项,经原告催收后,仍未还款。截止2016年9月8日,被告欠原告本金99112.45元、利息1528.5元,费用9100.68元,共计欠款109741.63元。上述事实,有VISA奥运信用卡申请表、VISA奥运信用卡领用合约、持卡人账单查询及原告的当庭陈述等证据在卷佐证,经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并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被告崔凤英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视为其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本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对原告所述的案件事实予以认定。被告崔凤英从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处自愿申领信用卡,经原告核准后,予以发放信用卡并由被告崔凤英使用,该行为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被告崔凤英申领信用卡后,应遵守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履行按期偿还其消费款项的义务,被告崔凤英使用信用卡消费后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原告主张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崔凤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信用卡借款本金99112.45元、利息1528.5元,费用9100.68元(截止2016年9月8日),共计109741.63元;二、被告崔凤英自2016年9月9日起,按VISA奥运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给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信用卡利息、费用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95元、公告费800元、保全费1069元,均由被告崔凤英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长 荆 彤人民陪审员 林 华人民陪审员 朱 铁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书 记 员 赵彤彤本判决所依据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