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126执418号
裁判日期: 2017-06-12
公开日期: 2018-08-03
案件名称
白孝勇、XX珍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宾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宾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126执418号白孝勇、XX珍:本院执行的白孝勇申请XX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XX珍于2017年6月9日自动履行,向申请执行人白孝勇归还了全部借款本息合计玖仟零捌拾元整(¥9080.00),申请执行人白孝勇已领取。本案已经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