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1282财保26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6-12
公开日期: 2017-06-28
案件名称
曹博与开原市齐财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开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原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曹博,开原市齐财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全文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1282财保26号之一申请人:曹博,男,1987年4月12日出生,满族,住开原市八棵树镇。被申请人:开原市齐财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宏岩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25日作出(2017)辽1282财保26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开原市齐财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烘干塔里的玉米30000公斤予以查封。现因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人要求解除查封。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开原市齐财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烘干塔里的玉米30000公斤的查封。审判员 潘桂清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书记员 刘大伟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