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鲁0828执保73号

裁判日期: 2017-06-12

公开日期: 2017-07-21

案件名称

刘恪国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责任公司、金乡县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0828执保73号申请执行人:刘恪国。被申请执行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责任公司、金乡县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恪国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责任公司、金乡县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刘恪国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7)鲁0828民初2197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7年6月12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 倩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书记员 李希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