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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722执1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2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莫旗宝山新黑土地农资经销部与杜发刚、苏巴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722执16号申请人莫旗宝山新黑土地农资经销部,法定代表人张福荣,女,1962年6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被执行人杜发刚,男,1970年5月10日出生,鄂温克族,现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被执行人苏巴山,男,1959年7月20日出生,达斡尔族,现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2017年1月17日本院受理了莫旗宝山新黑土地农资经销部申请执行杜发刚、苏巴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接到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3月10日将被执行人苏巴山邮政储蓄×××账户,3月13日将被执行人苏巴山农行×××账户、信用社×××账户,杜发刚信用社×××账户、×××账户予以冻结,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内0722执16号案件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立忠审判员  金 戈审判员  李冬学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书记员  张 越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