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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412执3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2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李祖云、旷新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12执36号李祖云、旷新明:本院受理李祖云申请执行旷新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执行,现已结案。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你们,以供核实之用。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承办人:刘秋学书记员:唐倩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