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412执3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2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李祖云、旷新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12执36号李祖云、旷新明:本院受理李祖云申请执行旷新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执行,现已结案。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你们,以供核实之用。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承办人:刘秋学书记员:唐倩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