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302民初1206号
裁判日期: 2017-06-12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尹衍云诉田涛、崔淑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尹衍云,田涛,崔淑芝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甘0302民初1206号原告:尹衍云,男,汉族。被告:田涛,男,汉族。被告:崔淑芝,女,汉族。尹衍云诉田涛、崔淑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15日立案。原告尹衍云于2017年6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尹衍云撤诉。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尹衍���负担。审判员 张 虎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书记员 李雪梅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