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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02执恢13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1

公开日期: 2017-11-0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方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续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恢复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02执恢131号方某、张某某、续某某:本院执行的方某申请张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被执行人续某某、张某某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长  何国平审判员  聂登高审判员  周石保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一日书记员  汤 映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