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02执恢13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1
公开日期: 2017-11-0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方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续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恢复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02执恢131号方某、张某某、续某某:本院执行的方某申请张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被执行人续某某、张某某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长 何国平审判员 聂登高审判员 周石保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一日书记员 汤 映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