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602执61号
裁判日期: 2017-06-10
公开日期: 2017-07-0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曹普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鹤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602执61号曹普成、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你们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曹普成的执行申请,我院于2017年6月10日已将鹤壁中院(2014)鹤民终字第49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