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2301执882号
裁判日期: 2017-06-10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李莉申请执行李强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楚雄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楚雄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莉,李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301执882号申请执行人李莉,女,1975年6月28日生。被申请人李强,男,1975年10月14日生。本院在执行(2017)云2301执882号李莉与李强离婚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4800.00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并已经支付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2017)云2301执882号执行案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朱 雷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书记员 何崇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