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124执113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0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安徽省金润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庐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0124执1134号本院在执行陈萍与安徽省金润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安徽省金润商贸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项规定,决定如下:将安徽省金润商贸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