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602执恢104号
裁判日期: 2017-06-10
公开日期: 2017-07-0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窦保安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窦马庄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鹤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602执恢104号窦保安、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窦马庄村委会: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窦保安的执行申请,我院于2017年6月10日已将本院(2014)鹤山民初字第12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