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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821执33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雷某申请执行贾某、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结裁定书

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雷某,贾某,杨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晋0821执33号申请执行人雷某。被执行人贾某。被执行人杨某。本院在执行雷某申请执行贾某、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7)晋0821执33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执行员  王戈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书记员  王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