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821执33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雷某申请执行贾某、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结裁定书
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雷某,贾某,杨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晋0821执33号申请执行人雷某。被执行人贾某。被执行人杨某。本院在执行雷某申请执行贾某、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7)晋0821执33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执行员 王戈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书记员 王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