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5执867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武维江、王小三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武维江,王小三,岳德强,梅瑞良,李修国,XX,刘庆伟,刘颖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津0115执867号移送机构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被执行人武维江,男,1971年10月30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为江苏省邳州市,住天津市武清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现服刑。被执行人王小三,男,1974年8月18出生,汉族,学校文化,农民,住江苏省徐州市。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现服刑。被执行人岳德强,男,1971年5月26出生,汉族,学校文化,农民,户籍地为江苏省邳州市。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现服刑。被执行人梅瑞良,男,1972年7月13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为江苏省邳州市,住天津市武清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现服刑。被执行人李修国,男,1981年1月14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为江苏省邳州市,住天津市武清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服刑。被执行人XX,男,1983年3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现服刑。被执行人刘庆伟,男,1977年1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天津市静海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服刑。被执行人刘颖,女,1978年3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天津市静海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执行人武维江、王小三、岳德强、梅瑞良、李修国、XX、刘庆伟、刘颖因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执行退赔经济损失一案。本案执行标的:武维江、王小三、刘庆伟退赔江苏空间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4830元;被执行人武维江、岳德强、梅瑞良、王小三、刘庆伟、刘颖退赔天津兴凯体育器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7498.6元;退赔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3255元;退赔东方广厦新型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20133元;被执行人武维江、王小三、梅瑞良退赔被害人姜某经济损失931元;被执行人武维江、岳德强、王小三、刘庆伟、刘颖退赔天津江城建筑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555元;被执行人武维江、岳德强、王小三、李修国、XX退赔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9260元。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刘 怀审 判 员 王立权代理审判员 高新卫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书 记 员 周永利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案由:退赔经济损失评议时间:2017年5月9日地点:执行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刘怀、王立权、高新卫记录人:周永利评议情况:刘:今天我们组成合议庭将被执行人武维江等八被执行人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退赔经济损失执行一案,合议一下,先由案件承办人介绍案情。王:被执行人武维江、王小三、岳德强、梅瑞良、李修国、XX、刘庆伟、刘颖因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执行退赔经济损失一案。本案执行标的:武维江、王小三、刘庆伟退赔江苏空间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4830元;被执行人武维江、岳德强、梅瑞良、王小三、刘庆伟、刘颖退赔天津兴凯体育器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7498.6元;退赔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3255元;退赔东方广厦新型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20133元;被执行人武维江、王小三、梅瑞良退赔被害人姜会川经济损失931元;被执行人武维江、岳德强、王小三、刘庆伟、刘颖退赔天津江城建筑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555元;被执行人武维江、岳德强、王小三、李修国、XX退赔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9260元。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我的意见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高: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意终结本案执行程序刘:现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应当终结本案本次的执行程序。合议庭评议结果: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报告被执行人武维江、王小三、岳德强、梅瑞良、李修国、XX、刘庆伟、刘颖因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执行退赔经济损失一案。本案执行标的:武维江、王小三、刘庆伟退赔江苏空间新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4830元;被执行人武维江、岳德强、梅瑞良、王小三、刘庆伟、刘颖退赔天津兴凯体育器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7498.6元;退赔中铝国际(天津)建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3255元;退赔东方广厦新型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20133元;被执行人武维江、王小三、梅瑞良退赔被害人姜会川经济损失931元;被执行人武维江、岳德强、王小三、刘庆伟、刘颖退赔天津江城建筑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555元;被执行人武维江、岳德强、王小三、李修国、XX退赔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9260元。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承办人:周永利2017.5.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2017)津0115执867号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武维江、王小三、岳德强、梅瑞良、李修国、XX、刘庆伟、刘颖因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执行退赔经济损失一案中,经查,八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武维江,男,1971年10月30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身份证号码:320382197110304599。被执行人王小三,男,1974年8月18出生,汉族,学校文化,农民,身份证号码:320325197408182857。被执行人岳德强,男,1971年5月26出生,汉族,学校文化,农民,身份证号码:32032519715264513。被执行人梅瑞良,男,1972年7月13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身份证号码:320382197207130051。被执行人李修国,男,1981年1月14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服刑。身份证号码:320382198101144516。被执行人XX,男,1983年3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身份证号码:131025198303265414。被执行人刘庆伟,男,1977年1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身份证号码:120223197701091019。被执行人刘颖,女,1978年3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身份证号码:120223197803151027。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O一七年六月一日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案由:退赔经济损失评议时间:2017年5月9日地点:执行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刘怀、王立权、高新卫记录人:周永利评议情况:刘:今天我们组成合议庭将此案合议一下,先由案件承办人介绍案情。王: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武维江、王小三、岳德强、梅瑞良、李修国、XX、刘庆伟因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执行退赔经济损失一案中,经查,八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武维江,男,1971年10月30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为江苏省邳州市戴庄镇营子村,住天津市武清区城关镇草茨村。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现服刑。身份证号码:320382197110304599。被执行人王小三,男,1974年8月18出生,汉族,学校文化,农民,住江苏省徐州市港上镇北东村。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现服刑。身份证号码:320325197408182857。被执行人岳德强,男,1971年5月26出生,汉族,学校文化,农民,户籍地为江苏省邳州市戴庄镇李玗村住江苏省邳州市戴庄镇村。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现服刑。身份证号码:32032519715264513。被执行人梅瑞良,男,1972年7月13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为江苏省邳州市人,住天津市武清区城关镇草茨村。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现服刑。身份证号码:320382197207130051。被执行人李修国,男,1981年1月14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为江苏省邳州市戴庄镇李玗村,住天津市武清区城关镇草茨村。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服刑。身份证号码:320382198101144516。被执行人XX,男,1983年3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37号。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现服刑。身份证号码:131025198303265414。被执行人刘庆伟,男,1977年1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后明庄村。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服刑。身份证号码:120223197701091019。被执行人刘颖,女,1978年3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后明庄村。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身份证号码:120223197803151027。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同意。刘:同意。合议庭评议结果:将被执行人武维江、王小三、岳德强、梅瑞良、李修国、XX、刘庆伟、刘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