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赣0427执655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管茂清、管文浩人身权纠纷
法院
星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星子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庐山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赣0427执655号管茂清、管文浩:本院执行的管茂清申请管文浩人格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管文浩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0773.0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