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3122执恢23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7-07-05
案件名称
杨德财与杨新军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泸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2执恢23号杨德财、杨新军:本院执行的杨德财申请杨新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杨新军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027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