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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3122执恢23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7-07-05

案件名称

杨德财与杨新军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泸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2执恢23号杨德财、杨新军:本院执行的杨德财申请杨新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杨新军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027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