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1127民初779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8-03-29
案件名称
章晓斌与汤文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余干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余干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章晓斌,汤文有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民 事 裁 定 书(2017)赣1127民初779号原告:章晓斌,男,1976年2月2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余干县人,住江西省余干县,被告:汤文有,男,1980年5月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余干县人,住江西省余干县,原告章晓斌诉被告汤文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段 炜审 判 员 XX旺人民陪审员 李 燕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书 记 员 刘小宾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