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赣1127民初779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8-03-29

案件名称

章晓斌与汤文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余干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余干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章晓斌,汤文有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民 事 裁 定 书(2017)赣1127民初779号原告:章晓斌,男,1976年2月29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余干县人,住江西省余干县,被告:汤文有,男,1980年5月4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余干县人,住江西省余干县,原告章晓斌诉被告汤文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段 炜审 判 员  XX旺人民陪审员  李 燕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书 记 员  刘小宾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