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云0630执190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7-07-07

案件名称

关于胡林申请执行曹程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水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水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胡林,曹程舞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云南省水富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云0630执190号申请执行人胡林,男,汉族。被执行人曹程舞,男,汉族。关于胡林申请执行曹程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曹程舞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云0630执19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何成华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书记员  汤 燕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