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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521民初1847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8-07-19

案件名称

沈叙法与高锋、沈明良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清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沈叙法,高锋,沈明良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全文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浙0521民初1847号原告:沈叙法,男,汉族,1954年10月30日出生,家住浙江省德清县。被告:高锋,男,汉族,1981年7月10日出生,家住浙江省德清县。被告:沈明良,男,汉族,1980年1月1日出生,家住浙江省德清县。本院在审理原告沈叙法与被告高锋、被告沈明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沈叙法在预交诉讼费期内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郑笑雨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代书 记员  章 萍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