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521民初1847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8-07-19
案件名称
沈叙法与高锋、沈明良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清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沈叙法,高锋,沈明良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全文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浙0521民初1847号原告:沈叙法,男,汉族,1954年10月30日出生,家住浙江省德清县。被告:高锋,男,汉族,1981年7月10日出生,家住浙江省德清县。被告:沈明良,男,汉族,1980年1月1日出生,家住浙江省德清县。本院在审理原告沈叙法与被告高锋、被告沈明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沈叙法在预交诉讼费期内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郑笑雨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代书 记员 章 萍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