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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9执230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2017)湘1129执35号申请执行人黄春涛与被执行人欧阳能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XX瑶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9执230号申请执行人:黄春涛,男,1965年3月1日生,瑶族,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被执行人:欧阳能江,男,1964年8月23日生,瑶族,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春涛与被执行人欧阳能江民间借贷纠纷的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6)湘1129民初1413号民事判决一案,被执行人欧阳能江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6)湘1129民初1413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