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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282执863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青岛闽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刘祖锋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青岛闽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刘祖锋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82执863号申请执行人青岛闽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南泉镇华骏物流园华骏钢市办公楼,组织机构代码66451619-X。被执行人刘祖锋,男,1979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即墨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闽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祖锋追偿权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即商初字第3013号民事判决书本次程序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曹瑞亮审判员  刁振华审判员  申术国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书记员  李正强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