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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81执保22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7-08-19

案件名称

赵爱英、蒋琳林、蒋健与易思龙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洪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洪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81执保22号申请人赵爱英、蒋琳林、蒋健与被申请人易思龙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2017)湘1281民初286号民事裁定书,经执行,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本案部分保全,现已结案。保全结果如下:一、冻结易思龙的存款14174.01元,冻结期限为1年(自2017年3月31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止);二、冻结易思龙的存款23470.98元,冻结期限为1年(自2017年3月30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止)。三、查封易思龙所有的牌号为湘Nxxx**的xx牌小汽车1辆,查封时间为2年,2017年3月31日起至2019年3月30日止。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