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1371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7-07-07
案件名称
李亭申请浏阳市富达纸业有限公司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1371号李亭:本院执行的李亭申请浏阳市富达纸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被执行人浏阳市富达纸业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351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