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豫0502执1078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8-01-04

案件名称

扬长有申请执行文峰区丹尼斯念念水产品柜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扬长有,文峰区丹尼斯念念水产品柜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502执1078号申请执行人扬长有。被执行人文峰区丹尼斯念念水产品柜。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扬长有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文峰区丹尼斯念念水产品柜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文峰区丹尼斯念念水产品柜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文峰区丹尼斯念念水产品柜名下人民币50000元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长 常 波审判员 晁 震审判员 张 伟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书记员 张智慧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