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1102司惩120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7-07-28
案件名称
乔学刚司法拘留决定书
法院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西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乔学刚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拘 留 决 定 书(2017)甘1102司惩120号被拘留人:乔学刚,男,汉族,生于1973年1月28日,农民,住定西市安定区。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定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乔学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乔学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决定如下:对乔学刚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口头或书面向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