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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602执858号

裁判日期: 2017-06-01

公开日期: 2018-09-28

案件名称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浙0602执858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绍越民初字第2988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2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倪锋与被执行人浙江好地方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拍卖被执行人浙江好地方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黄金时代大厦2幢1107室房产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至此,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相关的诉讼和执行费用全部结清。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微信公众号“”